锅炉安全管理的6个制度
锅炉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一、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二、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三
锅炉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二、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三、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发事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五、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六、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一、当班人员每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记录中。
二、巡回检查内容:
1、水位、气压、气温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设置附属设备无泄漏现象。
2、受压部件无鼓包、渗漏、变形。
3、炉内燃烧工况良好。
4、炉墙、炉拱无破损,炉门和看火门完整牢固。
5、管道、阀门无泄漏,阀门开关灵活。
6、燃烧设备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发热、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分。
三、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四、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运行记录中。
五、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原领导责任,负责制定维修计划,并督促维修人员完成及组织验收工作。
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者维修工负责,几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三、日常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的检修、更换。
2、泄、冒、滴、漏的阀门检修、更换。
3、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泵的维修、更换。
4、安全保护装置的维修、更换。
5、消除设备及附属的灰尘。
6、压力表每半年送计量所校验一次。
四、锅炉需要进行重大修理,改造或移装、过户、报废,必须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审核批准。
五、承担锅炉维修,改造的单位必须是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核准的单位。
六、在用锅炉修理时,严禁在有压力或炉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受压元件时,禁止带水焊接。
七、锅炉重大维修、改造后,使用单位应将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内。
八、锅炉停用后,应采用干法或湿法保养。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司炉工人操作的锅炉必须是经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的锅炉。
二、独立操作的司炉工人须持有司炉操作证,且符合操作锅炉型号的类别要求。
三、锅炉点火前应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并确认正常后才能允许点火。燃油锅炉点火前必须启动风机吹扫炉膛,如三次点火尚未成功,还须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重新点火。
四、升压过程应缓慢,注意火位变化,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做好检查及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供汽或者并炉。
五、运行正常后,应根据负荷的变化,调节给水量、风量、燃烧保持气压,水位和燃烧稳定。
六、锅炉运行时,每小时至少应对炉体和所有安全附件、仪表、附属设备,巡视检查一次;每班至少冲洗水位表一次,锅炉排污一次,水位报警等,安全保护装置试验一次;每周应做安全阀手动放汽试验一次,安全阀每月自动排汽一次,每周至少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签名确认。其它安全保护装置每周试验一次。
七、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者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司炉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
2、当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规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准擅离职守,不准违章操作,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
3、负责锅炉及辅机的开,停以及运行和故障处理等操作,发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应查明原因及排除,并向班长报告,对突发事故,如班组长不在现场时,负责全权处理,处理完毕报告领导。
4、锅炉运行期间,随时注意控制箱工作仪表变化,不断监视压力表、水位表观察炉腔燃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对锅炉房运行设备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及所采取措施,并要记入运行记录中,并向单位领导反映。
6、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剂。
7、保持消烟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8、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报告领导,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9、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拒绝执行。
10、保持锅炉房内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通畅。
11、经常总结工作,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思,提高技术水平。
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锅炉数处理管理规则》及《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的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向锅炉供给充足的合格给水。
二、定时对给水和锅水进行化验分析。
1、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给水总硬度,氯根和PH值,根据化验结果和出水流量,及时调整水处理设备的进盐量和正反洗水量。
2、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给水的溶解氧,根据化验结果相应调整除氧器的蒸汽压力。
3、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锅水的总碱度、PH值、氯根、磷酸根和蒸汽氯根或总碱度,将结果通知司炉工,并督促其加药或排污。
三、正确并及时进行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及水质化验工作,并根据水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做好水处理设备运行和水质化验及物耗等记录,做好仪器设备的保护和试验的保管工作,努力降低盐耗。
五、锅炉定期停检验及检修时,应到现场了解锅炉内结垢及腐蚀情况,认真做好必要的记录和水垢、腐蚀产物的收集和分析工作,提出进一步提高水处理效果的措施,有关记录和分析资料应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六、参与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和调试验收工作。
七、女郎学习水质化验知识,不断提高水质化验操作技术,并对化验数据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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