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燃气(06661.HK)拟全球发售5000万股 引入浙江捷宁股权投资等多家基石
格隆汇6月29日丨湖州燃气(http://06661.HK)发布公告,公司拟全球发售5000万股股份,其中香港发售股份500万股,国际发售股份4500万股,另
格隆汇6月29日丨湖州燃气(http://06661.HK)发布公告,公司拟全球发售5000万股股份,其中香港发售股份500万股,国际发售股份4500万股,另有15%超额配股权;2022年6月29日至7月5日招股;发售价将为每股发售股份6.08港元,每手买卖单位500股,入场费约3071港元;交银国际为独家保荐人;预期股份将于2022年7月13日于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于2021年,集团按销量计算,是浙江省主要地级市湖州市最大的管道天然气分销商,于湖州的市场份额为44.1%;及按销量计算,是浙江省第五大管道天然气分销商,于浙江省的市场份额为3.0%。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于2021年湖州市的天然气消费量分别占浙江省及中国天然气消费量的6.9%及0.3%。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自2004年及2009年起,集团一直是吴兴经营区域及南浔经营区域内的独家管道天然气分销商。集团的经营区域并不一定等于吴兴区及南浔区的整个法定行政区域。
公司已与四名投资者订立基石投资协议,据此,各基石投资者已同意按发售价每股股份6.08港元认购固定数目的发售股份。基石投资者包括浙江捷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丽宸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湖州市二轻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浙江彩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集团估计自全球发售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598亿港元(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并按发售价每股6.08港元计算)。集团拟使用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约20.0%用于升级集团在吴兴区的管网及营运设施以提高管道天然气销量;约30.0%将用于透过战略收购将集团业务扩张到其他地区;约30.0%将用于拓展至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约10.0%将用于推广利用由集团的天然气经天然气锅炉产生的蒸汽而带来的热能;及约10%将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