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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如何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如何处理?

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的?

自2009年5月1日起。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哪些?

年度检查、全面检验、耐压试验。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如何落实?

 (1)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根据自身情况,安排定期检验计划,主动与检验单位落实检验时间和检验有关的工作要求,确保检验工作如期实施;

  (3)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为什么要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是国家对特种设备实施的法定的强制性检验,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及安全的缺陷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达到延长使用寿命,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目的。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使用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可归纳为“三落实、两有证”,正确做好这些工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就有了根本保障。

  “三落实”的内容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定期检验。

  “两有证”的含义是:特种设备凭使用登记证(合格标志)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多长时间内办理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哪些场合使用的特种设备不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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