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资质TS许可证办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了解更多信息 请登录 上海奔烁咨询 官网一、名词术语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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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术语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 0.1MW 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 0.1MW 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锅炉制造厂家应取得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资质许可证证书。
二、锅炉检验范围
三、锅炉检验前的准备
1.锅炉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上年度检验报告及锅炉运行、检修记录、水质化验报告等锅炉技术档案资料及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的资格证件;
2.受检锅炉与热力系统相连的供汽(水)管道、排污管道、给水管道及烟风道必须采取可靠隔绝措施;
3.打开锅炉上的人孔、手孔、检查孔和烟灰门等一些门孔装置,进行通风换气,并确认锅炉内部得到充分冷却(低于35℃);
4.清除锅炉内的水垢、污物及炉膛和烟道内的烟灰炉渣,露出金属表面。水垢样品留待检验人员检查,对有渗漏迹象的痕迹应保持原始形貌;
5.燃料的供给和点火系统应上锁,对于燃油锅炉应拆吊起影响检验的燃烧器。
6.检验中若要进行登高(离地3m以上)作业又无固定平台扶梯的地点时,应搭脚手架。
7.安全阀应在停炉时拆卸,并送检进行冷态校验,重新安装后须立即进行热态试验;
8.检验时,受检单位应派锅炉房管理人员到现场,做好检查员的安全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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