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三大主机预招标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近日发布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三大主机招标公告,详情如下:内蒙古能源集团金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近日发布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三大主机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汽轮机和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3-283-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已纳入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蒙西地区新增自用煤电项目的建设目录,项目资金为(自有20%,贷款80%),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汽轮机和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项目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地处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忽尔格气村,“金山电厂2×300MW机组工程”西侧的元亨石墨国际产业园及其西侧空地上。厂址东距呼和浩特市区约20km,西距毕克齐镇约13km。厂址东侧有京包铁路34线、毕克齐镇规划的绕城高速、呼准铁路、103省道,厂址北侧有京包铁路、110国道、丹拉高速,离厂址的距离约为2.2km、5.2km、5.5km。厂区北侧紧邻土默川路,厂区西侧、南侧规划建设园区道路。距厂址东北侧3.9km处有京包铁路台阁牧车站。
厂址附近公路畅通,交通条件十分便利,通讯设施发达,水资源充沛,厂址附近无名胜古迹、文物及自然保护区。厂址西北侧有机场和军用设施,电厂建设不会对上述设施构成影响。
2.2 规模:内蒙古能源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是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和呼和浩特金山热电厂2×30万机组工程的扩建工程。
本期工程建设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双背压、间接空冷、工业+采暖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2×2918t/h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直流煤粉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采用烟塔分离方案。
本期安装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配超超临界、直流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期工程的建设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呼市的城市环境,满足呼和浩特市区现有和发展供汽、供热需求,同时为呼市的经济发展提供电力。
2.3 建设工期:工程于2023年3月15日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10月底机组投产。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汽轮机和汽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6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2个月内(满足现场工程进度,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国内1000MW 及以上空冷汽轮机和汽轮发电机设备各不少于4 台投运业绩或合同业绩。汽轮机和发电机投运业绩应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投运业绩需提供甲方相关证明材料)。
3.2.2 本次招标接受同一集团旗下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 09时00分起至2023年01月06日 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标段"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汽轮机和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售价:3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其他
7.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督电话:0471-6207050;0471-6207059。邮箱:mnjtjwxf@163.com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忽尔格气村
联 系 人:庞先生
电 话:18647407865
电子邮件:nmgnyjsrdw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杨先生、刘先生
电 话:400-010-1086 转 8206、400-010-1086转8222
电子邮件:hnzbmnx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