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蒸汽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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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式锅炉一、操作规程 1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1)上水前应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锅炉进水前对水进行处理,使水符合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 一、操作规程 1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1)上水前应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锅炉进水前对水进行处理,使水符合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中的有关规定; (2)进水时应检查是否有漏水现象,如发现有漏水情况应及时加以排除; (3)进水时要检查压力表,进出口阀门及水位考克等是否完好,起闭是否无误。 2点火及燃烧 先开启下炉门,在炉排上放一层木柴等易燃物,点燃木柴后,待燃烧稳定后可逐渐加厚焦炭层,慢慢地加大清灰门,增加通风量,形成红火层,是焦炭燃烧正常,最终形成约250mm厚的焦炭燃烧层。 3调整安全阀 安全阀应在初次升火时调整, (1)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第七章的规定进行调整; (2)安全阀的调整方法:拆去开口销,除去顶盖,拧松螺帽,然后拧动调节螺杆使弹簧放松或压紧,达到安全阀要求的排气压力。调整后,应反复作几次升压试验,确认达到标准后,拧紧、锁紧螺帽,再将其余零件装妥; (3)所有安全阀经校核后不许乱动,安全阀校核后应加锁或铅封。开启压力、回座压力、阀芯提升高度等参数应记入锅炉技术档案; (4)在校验安全阀时,汽包内的水位应比正常水位稍低,并预备在安全阀开启后须随时进水; (5)切忌敲击安全阀的任何部位,开启安全阀只能用阀上的控制杠杆; (6)在安全阀未校核前应绝对禁止投入运行。注意:安全阀应请有资格的单位校验,不得私自拆封调压。 4供汽 当炉内汽压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汽时,火势宜缓,供汽前锅炉水位线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汽时应将总汽阀应稍微开启让微量蒸汽进行暖管,同时将管路中的泄水阀开启,排去冷凝水,暖管的时间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变形情况,如发现不正常时应停止暖管,并消除故障和缺陷。待管已热,管路上冷凝水逐步减少时,方可全部打开总汽阀,开启时应缓慢进行,同时注意锅炉各部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总汽阀完全开启后,应将总汽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膨胀后不能转动。锅炉供汽后,应再一次检查校验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渗漏现象,各种连接是否正常。 5正常运行 正常运行时要做到炉内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 (1)给水要求:锅炉给水必须进行水处理。给水水质必须满足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中的有关规定; (2)锅内水位:锅内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范围内,不得高于最高水位或低于最低水位。水位表内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有阻塞现象,应立即进行冲洗; (3)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 (4)压力表:要经常检查,弯管是否堵塞。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进行更换; (5)安全阀:应定期拉动提升手柄作排气试验; (6)排污阀: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7)正常操作:必须根据用汽情况不间断地调整锅炉负荷,调整燃烧,保持汽压稳定;运行时要注意锅炉各部位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 (8)锅炉房清洁:锅炉房应保持清洁,不要堆放其他杂物;注意室内照明,尤其是水位表和压力表;经常巡视锅炉房周围,检查锅炉及附件是否正常; (9)交接班:为了保证每班能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司炉工在交接班时,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接班司炉工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并做好准备;交接班时要做到:A、锅炉蒸汽压力和水位正常;B、炉膛内燃烧工况正常;C、各机械设备运转正常;D、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E、锅炉房清洁整齐,灯光明亮;做好交接本记录。 特别注意:锅炉使用时应勤清灰、勤打焦。发现有小的结焦时,应及时钩出,以免结成大块焦。 特别提醒:锅炉给水必须进行水处理。以免结垢造成横水管堵塞。 6排污 为了防止由于水垢、水渣而引起的锅炉损坏,必须保证锅水水质符合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标准,超过允许时,必须对锅水进行排污,以降低水位25mm左右,每班至少一次,排污前应注意下列事项: (1)排污阀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2)具体操作,先微开一点,待管路预热后微微开大,排污完毕后关好。排污时若发现管内有冲击声,应即关小排污阀直至冲击声消失后再开启。 排污不宜长时间连续进行,以免影响循环。 二、停炉 1锅炉停炉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短期内不使用蒸汽时,应“暂时停炉”。 (2)为了清洁、检查或修理,须将炉水放出时,应“完全停炉”; (3)遇到危急情况时,必须“紧急停炉”。 2上述停炉情况不同,要求也不同,因此进行的步骤也有所不同,分别说明如下: (1)暂时停炉,是有计划的,因此停炉时应注意安全和妥善维护设备,具体步骤如下:A、停炉前适当减少焦炭添加量,同时减弱通风;B、焦炭在停炉前尽量烧光;C、锅炉冷却后水位要下降,因此停炉前的水为宜高于正常水位;D、停炉后应关闭总汽阀和烟气调节门。 (2)完全停炉,一般运行1-3个月应停炉一次,停炉时注意安全和维护设备,停炉后待锅水冷却到70℃以下时,方可把锅水放出,这时必须注意先将安全阀开启,让锅炉内部和大气相通,如需缩短锅水冷却时间,也可通过进水管进水冷却,同时排污管放出热水,但水位不低于正常水位,放水后,即开启人孔、手孔,并进行冲洗。 (3)紧急停炉,锅炉运行时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紧急停炉并通知有关部门: A、锅炉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限以下时; B、不断加大锅炉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时; C、锅炉水位已升到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限以上时; D、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时; E、所有水位表、安全阀或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时; F、锅炉元件损坏,危机运行人员安全时; G、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切断鼓风机电源,迅速清除所有焦炭。 三、维修保养 1锅炉在运行期间应注意以下列几点: (1)每班检查风机运行情况,若风机发生剧烈震动,应停车检查; (2)锅炉底部地面上不可积水,以防潮湿腐蚀底座。 2锅炉运行1-2星期,应进行一次检查,阀门、仪表及管道有否渗漏损坏,如有应进行修复。 3锅炉每运行6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除上述工作外,还应进行: (1)清除锅壳底部的水垢和泥垢,并用清水冲洗; (2)对锅炉进行内外检查,如受压部分的焊缝钢板内外有无腐蚀现象,若有,应及时修复; (3)检查完毕后,可在着火面涂以锅炉漆; (4)检查风机是否正常; (5)必要时可拆去保温层作彻底检查; (6)锅炉底座、保温罩壳及烟风道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