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全局性历史性突破性好转
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21年我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及近年来我市生态环保工作进展情况
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21年我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及近年来我市生态环保工作进展情况。五年来,我市把“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统筹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生态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全局性、历史性、突破性好转。
据介绍,五年来,我市坚定不移调结构、促转型,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集中破解“钢铁围城”“园区围城”,全市关停了3家钢铁企业,整合取缔了246个工业园区,分类整治2.2万家“散乱污”企业。完成120万户散煤取暖清洁化治理,改燃并网1.1万余台燃煤锅炉,实现平原地区散煤取暖、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减少煤炭消费总量11.5%。推动“散改集”“公转铁”,天津港全面停止接受“汽运煤”、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集疏港,铁矿石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从2016年的25%提高到2021年的65%。在全国率先出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制定实施118项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绿色转型步伐不断加快。
五年来,我市坚定不移治污染、减排放,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五控”治气,推动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钢铁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火电、石化等25个重点行业完成深度治理,淘汰近百万辆黄标车、老旧车,强化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五年来,PM2.5年均浓度从69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9微克/立方米,降幅43.5%,优良天数从226天增加到264天,重污染天数从29天减少到7天。治水方面,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30%,农村、工业园区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每年10亿吨污水“由废转清”;“一河一策”治理入海河流,规范整治1035个入海排口。五年来,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比例从65%下降到2.8%,12条入海河流实现全部消劣。治土方面,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状况详查和质量类别划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采样调查,建立受污染农用地、建设用地名录库,严格实施风险管控。过去一年,更加聚焦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制定实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3+8”行动方案。大气环境质量实现“三个首次”,即PM2.5首次进入“30后”、优良天数首次超过“七成”、重污染天数首次降到“个位数”;饮用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12条入海河流水质提升至总体Ⅳ类,完成63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用地、建设用地继续保持安全利用,生态环境改善成效更加稳固,量变到质变的趋势更加显现。
五年来,我市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实施“871”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升级保护875平方公里湿地自然保护区;启动建设736平方公里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实施造林绿化、环境治理等“十大工程”;严格保护153公里海岸线,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规划。蓟州、宝坻、西青等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过去一年,着力扩大生态空间、环境容量,扩绿、增汇一体推进,广泛开展生态创建,海河(河北区段)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五年来,我市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制定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完善市级生态环保督察机制,建立群众有奖举报制度。保持“一年至少一部生态环保法规”的节奏,制定修订6部法规、20余项地方标准,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签订实施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基本实现全覆盖。过去一年,我市不断提升环境治理效能,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全年立案1854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101起、共处罚款1.13亿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2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