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锅炉烟囱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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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锅炉烟囱新建设计一般要求
一 、应执行的有关规范
1 、烟囱设计时,除以符合《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2002外,尚应符合下列规范的有关规定:
(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3—2001。
(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2 、当遇到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质条件或下为采掘区时,应符合专门规范或规程要求。
高空锅炉烟囱新建中基础要求
一 、烟囱基础的基坑挖好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设计和监理等单位检查基坑的中心坐标、基底尺寸、标高和水平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基底的土质是否符合设计所采用的勘察资料;当不符合时,应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二 、当基坑处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开挖基坑前,应根据水文地质情况,采取降水或排水措施,并应保持地下水位在施工底面最低标高以下,同时应采取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的措施。基坑的降水或排水措施,应持续至回填土回填到地下水位以上时方可停止。
三 、基坑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当停顿时间较长,应重新复查无误后才可施工。对个别低于设计标高的低凹处,可采用垫层混凝土找平。当基坑表面被水浸泡或扰动时,被浸泡或扰动的土应除尽,并应采取加厚垫层的方法使其达到设计标高。当基土破坏严重时,应由建设、设计和监理单位确定相应的补救措施。
四 、基础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基础的验收和基坑的回填,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