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燃气蒸汽发生器不正常燃烧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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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燃气蒸汽发生器不正常燃烧如何处理?
燃油燃气蒸汽发生器运行过程中,由于管理人员的使用不当,偶尔会发生设备燃烧不正常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呢?厂家教大家处理方法。
燃烧不正常具体表现在烟道尾端发生二次燃烧和烟气爆。多发生于燃油燃气蒸汽发生器和煤粉蒸汽发生器内。这是因为没有燃尽的燃物物体,附在受热面上,在一定的条件下,再次着火燃烧。尾端燃烧常将换热器、空气预热器,引风机损坏。
燃油燃气蒸汽发生器二次燃烧因素:炭黑,煤粉,油等易于燃烧的物体可以沉积在对流受热面上是由于燃油雾化不太好,或煤粉粒度较大,没那么容易燃烧而进入烟道;点火或停炉时,炉膛温度太低,易出现燃烧不充分,大量未燃烧的易于燃烧的物体被烟气带进烟道。
炉膛负压太大,燃料在炉体内停留时间很短,还没来得及燃烧就进入了尾端烟道。尾端烟道温度过高是由于尾端受热面粘上易于燃烧的物体后,换热效率低,烟气无法得到冷却;易于燃烧的物体在高温下氧化放热。
燃油燃气蒸汽发生器在低负荷尤其是在停炉的前提下,烟气流速比较低,散热条件不好,易于燃烧的物体氧化产生的热量积蓄起来,温度持续上升,造成自燃,并且烟道各部分的门,孔或风挡门不严,漏入新鲜空气助燃。
燃油燃气蒸汽发生器厂家表明,尽量避免火焰摆动激发烟气柱低频振动,务必改善燃烧机结构和燃烧工况,应先要确保使火焰的着火前端稳定,可燃气体喷管扩展成空心锥形气流并卷吸充足的高温烟气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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