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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没什么不可能的事,偶尔翻开下新闻上面每一条都挺让人震撼的,就像昨天说到的带着两个孩子的单身母亲,更早点说过的为了两个鸡蛋
这世上没什么不可能的事,偶尔翻开下新闻上面每一条都挺让人震撼的,就像昨天说到的带着两个孩子的单身母亲,更早点说过的为了两个鸡蛋犯病以至猝死的老人,更早的更早以前好像也说过一些,不过已经想不起来了,今天又涨了回见识
2020年12月18日,朝阳中院对郭子玉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二审宣判,郭子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嗯,直接上结果这谁能知道是咋回事,还是看看事件经过吧
《关于郭子玉故意伤害(致死)案的通报》
经调查,郭子玉与被害人赵洪财系同村村民,平素关系不睦,2018年6月19日,郭子玉妻子杨凤荣在自家门口与赵洪财相遇,赵洪财追杨凤荣至其家院内,用拐棍将刚出屋门的郭子玉头部击打出血
(这就是让人震惊的地方,87的老头还能上门去打人,我姥今年八十三,连下地都费劲,上下楼都得有人背,没有轮椅的话外出基本是不做考虑,看看这一位,不光能走到人家门口,还能追打一比他年轻三十多岁的人,而且还追上了,顺便把另外一比他年轻三十多的给开了,这说是老当益壮也不为过了,老话说的好,廉颇六十有余勇,愚公花甲可撼山,嗯,那是六十,这位八十七,虽然还不用往出搬孙悟空,至少也得提一下佘太君了,百岁挂帅,顺便一提,廉颇84就没了,跟着老爷子87高龄还能驰骋纵横真是比不了,想必这位当年也是一员虎将,按照这位1932年生人,那正是抗战开始的时候,那是1931年,在山河破碎,民族危亡,抗日烽火燃遍整个东北的时候,具有强烈爱国热情的农民英雄栾天林,率众揭竿而起,奋起抗日。如今,在群众中还传颂着这样一首歌谣:“朝阳五区第一军,军长大人栾天林,顺天而作保民主,杀了富的救穷人。群雄并起把国治,义勇推出日本人,天从人愿成正果,满斗焚香谢上神。”我就是想说一下,这老爷子那是在战火中成长起来的,抗日战争持续了十四年,他也从呱呱坠地的婴儿成长为了一位优秀的战士,您就当真的听,不过这位身体真是没话说,以87高龄以一敌二仍不落下风,还让其中一个挂了彩,廉颇再世也不过如此吧,事实上廉颇再世的话87的时候已经没了三年,就剩下把灰了,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这位八十七岁的老人,振奋精神向着敌人的家里发起冲锋,冲到地阵前,挥起手中武器,朝着对方狠狠砸去,对方不敌而逃,他紧步追赶,边追边打,就在这时,前方另一敌将闪身而出,被他的勇悍所震慑,他没有错过这个机会,挥手一棍,直砸的那人头破血流,还是别瞎扯了,到底多大仇能让一八十七岁高龄的老人干出这事?这我想不通)
郭子玉抢过拐棍,并将赵洪财推倒在地,杨凤荣按住双腿,郭子玉骑在赵洪财身上,使其无法动弹。期间,郭子玉用抢夺的拐棍对赵洪财进行持续殴打
(不过还是被反杀了,这里可以注意一下,被攻击受伤后选择制止对方的攻击行为,这个我觉得是没错的,放躺,按住,这个我觉得做的对,毕竟从理论上来说这时候抄起铁锹或是镐头直接给抡倒也是合情合理,而他们还是在靠着人多选择了控制,但是之后这用夺下的拐棍持续殴打,可就不合适了,经鉴定,赵洪财头面部、背臀部、四肢部总计29处创伤,唉?持续殴打,结果还得连四肢背部都算是才29处?这殴打到底持续了多久?我们得联系一下前面一段了,这位老人到了人家门口之后先是将此户女主人从门外追打至院内,然后又将刚出门的男主人击打至头部出血,之后才在武器被夺之后遭反杀,躺倒挨捶,从这几个措辞来看吧,追打,击打,殴打,立场可见一斑,四肢和背部创伤应该是倒地时候受的吧,也就是说头面部是被他自己的拐棍揍的,这持续殴打究竟是怎么算的?追打和持续殴打哪个严重?持续殴打,我觉得我一分钟怎么也能挥上几十次棒,还有那击打,一击打出血,这是下了死手吧,要是这老爷子年轻几岁手上劲大点,一个照面这被告今年就可以过周年了)
随后,郭子玉报警。10多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将骑在赵洪财身上的郭子玉拉开;赵洪财被其子搀扶回家中(这里可以看出什么呢,死者是被搀扶回家,即没昏厥也没出现行动障碍,而被告在报警之后仍然在限制对方行动,这可以说明什么,在持续殴打之后被告仍认为死者具有威胁性,毕竟这时候被告头破血流,看起来被告比死者还惨点?大概吧,这是我随便猜的)
当日12时许,赵洪财在家中死亡。经鉴定,赵洪财头面部、背臀部、四肢部总计29处创伤。其中脑挫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颅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及肢体软组织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符合外伤诱发隐匿性心源性疾病发作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其死亡与本次事件中所形成的损伤有因果关系(结果搀回家死了,因为不是当场,所以这的结论是“与本次事件中所形成的损伤有因果关系”,嗯,有道理,因果,那么他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要打上人家的家门呢?这里没说,但是这才是我感兴趣的)
朝阳中院认为,赵洪财已87岁高龄,(确实高龄,我认识到这岁数还能自己下地的就算了不起了)平日拄拐,(能把人给开了瓢的拐,说实话我想起的是柯镇恶,那拐得算兵刃)郭子玉在夺下拐棍并将其推倒后,郭子玉夫妻已经完全控制住赵洪财,(完全控制,这个究竟怎么判定?要不找仨人试试?最好是审判员亲身体验一下)此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还是那个问题,不法侵害结束到底是什么概念?比如突然冲出一人照着我就来了一刀,捅完之后表示不会再砍第二刀了,这时候是不是就可以视为侵害停止?而我如果在这时候把刀子拔出来去捅他就是我故意伤害了,“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好像还真是啊!这个度不太好把握,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刀刃触及肌肤造成伤口的同时反击一击让对方失去行动能力,这样只要对方不宣称已经要把刀收回去了几乎就可以作为正当防卫的典型了,那么需要的就是面对刀锋时冷静判断和能后发先至一击让对方失去行动能力,最好还是永久的力量,至少得有蝙蝠侠的身手吧,记得有闲人算过,蝙蝠侠的身体素质是可以锻炼出来的,找身体基础好的少年,来上三十年的高强度训练和科学饮食就行了)此后实施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
由于赵洪财在本案的起因上存在过错,(起因,还是起因,到底出于什么原因才让八十七高龄的老人干出这事,我最想知道就是这个)且郭子玉系自首,(自首,这个很重要,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也就是说在审判以前就已经定性了,这是被告的犯罪行为,而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重点,不负刑事责任,在认定自首的前提下,他就已经被定为是犯罪行为了,这里画个重点,自首=认罪)故本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然后是一审的判决
2019年7月,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法院作出原一审判决,认为郭子玉构成故意伤害罪,明显不属于防卫过当,判处郭子玉有期徒刑6年,“郭子玉67岁、赵洪财87岁,赵洪财年长近20岁,(岁数大干什么都有理,)身体素质也不及郭子玉,(我觉得这87的体格至少比我强,我还不到四十)郭子玉推倒赵洪财后,赵洪财的伤害行为就已被有效制止,(这个有效制止到底怎么判定?)但郭子玉在此之后仍对赵洪财实施了殴打(我更愿意把这行为视为制止行为的一部分,就连我这文化水平都知道,想让对手失去攻击能力最好的办法是把脑壳敲碎,事实上这位八十七的老人也深知这一点,而且还知道先下手为强,出手就把这家男主人给开了)
2020年8月,案件被朝阳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后,凌源市人民法院作出新的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子玉有期徒刑5年
这回的是二审,二审判决生效后,郭子玉的刑期从2018年6月19日算起,到2021年6月18日,郭子玉将刑满出狱。对于二审判决结果,郭子玉家属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虽然刑期从原一审的6年,变成如今的3年,但他们依旧不服该判决,坚持认为郭子玉行为系正当防卫,将依法提起申诉(只剩半年的刑期,这时候就算什么都不做六个半月之后也出来了,但是这里有个道理在,没错不该受罚,一天都不行,而且还有名声的问题,虽然很多人不在乎,虽然我连一丝一毫都没有,名誉还是挺重要的吧,至于如果能把这官司打正了,那这两年的赔偿,我倒是觉得不算什么,反正又不是给我,而且我觉得跟钱比起来还是脸比较重要,前段刚有个法院道歉的)
这案例有点意思,尤其最近几年关于正当防卫的话题不少,什么龙哥被反杀,被举报村干部夜袭举报者被反杀,再加上这位八十七老汉独踹敌营被反杀,嗯,挺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