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气污染物折算浓度执行标准:看各行业基准含氧量要求
含氧量,就是燃料燃烧时,烟气中含有的多余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表示。有燃烧(焚烧、氧化)后的废气中大气污染物执行标准时,是按折
含氧量,就是燃料燃烧时,烟气中含有的多余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表示。有燃烧(焚烧、氧化)后的废气中大气污染物执行标准时,是按折算浓度来对照标准值执行,通过含氧量的监控,可有效避免企业通过补充空气增大风量对大气污染物稀释排放。一起看看各行业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要求,以便明白俗称的“实测浓度”和“折算浓度”的关系。
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煤锅炉废气,基准含氧量9%;燃油、燃气锅炉废气,基准含氧量3.5%。
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1-2011)。燃煤锅炉废气,基准含氧量6%;燃油锅炉及燃气锅炉废气,基准含氧量3%;燃气轮机组废气,基准含氧量15%。
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实测的工业炉窑的烟(粉)尘、有害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换算为规定的掺风系数或过量空气系数时的数值:冲天炉(冷风炉,鼓风温度≤400℃)掺风系数规定为4.0;冲天炉(热风炉,鼓风温度>400℃)掺风系数规定为2.5;其它工业炉窑过量空气系数规定为1.7。
4.《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非纯氧燃烧玻璃熔窑废气,基准含氧量8%;纯氧燃烧玻璃熔窑按基准排气量(硼硅玻璃、微晶玻璃4500m3/t玻璃液;浮法钠钙硅平板玻璃、光伏压延玻璃、玻璃纤维、玻璃瓶罐、玻璃器皿、玻璃保温瓶等3000m3/t玻璃液)计算。
5.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进入VOC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废气,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基准含氧量3%。
6.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硫磺回收装置废气,基准含氧量3%;进入VOC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废气,基准含氧量3%。
7.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进入VOC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废气,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基准含氧量3%;喷雾干燥塔废气,基准含氧量18%。
8.《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冷风炉废气,基准含氧量15%;热风炉废气,12%;燃气炉8%;进入VOC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废气,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基准含氧量3%。
9.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进入VOC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废气,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基准含氧量3%。
10.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进入VOC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废气,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基准含氧量3%。
11.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固体燃料燃烧废气,基准含氧量6%;液体和气体燃料燃烧废气,基准含氧量3%。
12.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氧化态炉窑废气,基准含氧量8%;还原性炉窑废气,基准含氧量5%;纯氧燃烧硅酸钠熔窑废气,基准排气量3600m3/t硅酸钠。
13.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焚烧类有机废气,基准含氧量3%。
14.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焚烧类有机废气、工艺加热炉废气,基准含氧量3%。
1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焚烧类有机废气、工艺加热炉、催化剂再生烟气和酸性气回收装置废气,基准含氧量3%。
16.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废气:基准含氧量11%。
17.《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窑及窑尾预热利用系统废气,基准含氧量10%;使用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废气,基准含氧量8%。
18.《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人工干燥及焙烧窑废气,基准含氧量18%。
19.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烧结机和球团竖炉焙烧烟气,基准含氧量16%;链篦机回转窑和带式球团焙烧机焙烧烟气,基准含氧量18%。
20.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加热炉烟气,基准含氧量8%;其他热处理炉烟气,基准含氧量15%。
21.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石灰窑、白云石窑排气,基准含氧量8%。
22.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废气中颗粒物,基准排气量2000m3/t胶(16000 m3/t胶);废气中氨,基准排气量80000 m3/t胶;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基准排气量2000 m3/t胶。
23.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硫磺制酸尾气,基准排气量2300m3/t;硫铁矿制酸尾气,基准排气量2800m3/t;石膏制酸尾气,基准排气量4300m3/t。
24. 《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1-2010)。硝酸工业尾气,基准排气量3400m3/t。
25.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烟气,基准含氧量18%。
26. 《电镀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镀锌废气,基准排气量18.6m3/m2(镀件镀层);镀铬废气,基准排气量74.4m3/m2(镀件镀层);其他镀种(镀铜、镍等)废气,基准排气量37.3m3/m2(镀件镀层);阳极氧化废气,基准排气量18.6m3/m2(镀件镀层);发蓝废气,基准排气量55.8m3/m2(镀件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