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四个月!严查钢铁等多行业!京津冀联动执法来了!
为深入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保障京津冀地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12月1日,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保障京津冀地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12月1日,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今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6日期间,三地组织开展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联动执法。
根据《2021-2022年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方案》安排,此次联动执法以减少京津冀地区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以燃煤、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为重点,深入落实《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区域联合执法的高压态势,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联动执法行动两个阶段: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22日,三地加强对锅炉使用单位执法检查,对已安装自动监控系统的锅炉使用单位,充分运用在线开展非现场检查。以燃煤锅炉、燃油锅炉、未进行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为重点,增加检查监测频次。以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有色金属、垃圾焚烧等高架源,石化、化工、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行业为重点,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以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加强移动源执法检查,在重点卡口、主要道路、用车大户、施工工地等点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面源污染监管,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对卫星遥感等发现的火点,及时组织扑灭并依法查处,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严厉查处施工扬尘、渣土运输泄漏遗撒、露天焚烧、露天烧烤、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等面源污染。
2022年1月23日至3月16日,三地将组织开展空气质量保障执法。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重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柴油货车、散煤、秸秆、烟花爆竹等领域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执法检查。强化固定源执法,严查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偷放、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重点卡口和重点道路执法检查,强化夜间执法,加强入户执法检查,强化对道路运输、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站,以及用车大户执法检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重点检查施工工地、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含铁路货场)非道路机械排放、编码登记等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裸土扬尘和道路扬尘管控,严禁焚烧垃圾、秸秆和露天烧烤行为。
总体要求:
空气质量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三地要进一步增加执法力量,加密检查频次;发布空气重污染黄色及以上预警时,按照当地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持续开展执法行动,对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缓解空气重污染程度,促进空气污染“削峰降速”。
具体措施:
三地将加强对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指导,组织联动执法检查有序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将严格依法处理,督促整改,同时加大与公安部门联合检查、联合办案力度,对符合行政拘留要件或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严厉查办。三地将组织各区县市与相邻区域开展联合执法,针对交界处锅炉使用单位、工业企业、重型车、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开展检查、监测,深入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力争取得实效。
拓展延伸
自2015年京津冀环境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正式建立以来,三地生态环境部门每年轮值召开联动执法工作会议,共同制定年度联动执法重点,持续完善环境联动执法思路,打牢环境联动执法基础,严厉打击跨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1至2022年,京津冀三地以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对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内容和范围作出调整。推动联合检查制度落实,明确三地每年各轮流牵头组织1至2次联合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增加了线索移送、宣传曝光以及“吹哨”三项制度,其中“吹哨”制度明确要求对于交界处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一地发现启动“吹哨”制度,另外两地及时“报到”协同开展查处工作。
近几年,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紧紧围绕区域性、流域性、普遍性环境污染问题,从多方面加强联防、联查、联控力度。京津冀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联动联合执法。重点领域主要包括大气、水和土壤,重点时段主要指秋冬季、采暖季和重污染天气期间,重点区域重要是针对三地交界区县。京津冀将进一步扩展三地联合执法的广度和深度,真正实现“1+1+1>3”的联动执法效果,努力营造“三地三赢”的绿色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