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北方“集中供热”的收费体制(二) 关于“南方集中供热”,我们可以从北方“集中供热”中得到什么借鉴或启发?
书接上回,我们聊到了北方“集中供热”走入了第二个阶段:暗补改明补,而且北方“集中供热”也迎来了一件本来可以极大地改变北方“集中
书接上回,我们聊到了北方“集中供热”走入了第二个阶段:暗补改明补,而且北方“集中供热”也迎来了一件本来可以极大地改变北方“集中供热”的大事件,并进入第三个阶段和光明的未来,但是大家留意我这里用来“本来可以”这样一个奇怪的说法,为什么呢? 我们就来聊聊这个事件和阶段。
第三阶段:夭折的热计量改革和按热量消耗付费
当政策决策层意识到按面积收费的弊端后,热计量改革就被提出来了,并且轰轰烈烈地开始进行。 有些城市,热计量改革是和外围护结构保温改造一起进行的,也由此在很短时间内造就了一个百亿级的市场,一时间烈火烹油,好不热闹。里面的各种故事,写个几本小说都绰绰有余。
简单而言,热计量改革的核心就是将传统的按面积付费,改为按照热量消耗付费,其具体的收费制度是所谓两部式热价:
1. 在整体热费中,有一部分是固定的,根据面积付费。部分热费固定是基于即使居民由于房屋空置或自采暖等原因主动要求停止供热,对于热力公司而言,仍然是有供热成本的,热量会通过户间传热的方式流失到停止供热的房间。同时公共部分的供热管网仍然会有损耗,并且整体供热系统也需要基础的运营成本。 这部分的建设部的原始决策是30%。
2. 剩下的部分按照热量消耗付费,标准各地有差异,大约在0.1元/千瓦时。这个热量的单位和家里用的电都用了同一个计量单位,千瓦时。 大家可以看看,一毛钱一个千瓦时的热费,其实是非常良心的价格,只有电价的20% 甚至更低。 热量消耗的计量方法又有热表法、热分配计分摊法等多种方法,根据系统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方法
本来这个热计量改革的框架是非常好,基本也是“集中供热”先进国家相应制度的翻版,如果能够成功实施,无疑会将北方“集中供热”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和高度,不仅在体制上上个台阶,而且也会极大地推动技术的发展。 然而在决策过程中,多方力量:政策决策房、热力公司、学者、厂家、集成商,陷入各种拉锯、博弈和妥协之中。有人明哲保身,有人保守求稳,有人看重自己的局部利益,有人更看重眼前的短期困难和利益,有人就是为了赚钱,最终对这样一个框架进行了各种魔改和阉割,变成了四不像。
这里面比较奇葩的魔改和阉割有:
1. 有些地区把固定部分的比例调到了非常高,有的城市高达60%,严重背离了原始框架的初衷,根本起不到激励居民节能的作用。也起不到让居民用脚投票的作用:如果固定部分的热费只有30%,供热效果不好,居民完全可以就交30%,自己装壁挂炉,也是划算的。
2. 在按热量消耗计量的部分,在本来已经非常成熟的热表法和热分配计分摊法之外,又生生地造出了几种“有中国特色”的计量方法。 这些计量方法不仅晦涩难懂,技术上均存在重大的缺陷,未经长期实践检验,同时背后也有着各种各样的故事,也有人利用自己的学术影响力强推某个和自己有利益关系的计量方式,并贬低成熟的计量方式,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某学术大佬的这种行为。而且这种不成熟的方法还被定为了热计量方法的主推方法,安装后基本没有投入试用,白白浪费了资源。
就这样,本来的框架,就被从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生生被阉割成了一个宦官。那么下面怎么办?套用个笑话,既然是宦官,下面自然是没有了啊。
就这样,国家投入了百亿级的资金,最后不了了之,大量安装了的设备被闲置,我家门外采暖管井里的计量设备从来就没使用过,还是按面积收费。这事就这么过去了,钱打了水漂,绝大部分地区还是按照面积收费,少数按照热量消耗收费的城市和区域,在热计量改革之前,就是试点,本来就是按照热量消耗收费。一切几乎没有改变。 而且很多地区借着供热计量改革,不仅没有贯彻按热量消耗付费的原则,仍然保持按面积收费,而且趁机按照两部式热价的固定部分热费的原则,把居民主动停暖以后要交的费用比例给涨了上来。
聊完了热计量改革,我们在回到以面积收费的话题上。 在第一篇中我们也聊到了从技术角度而言,按面积收费的供热收费体制实际是不利于节能的。但这种收费体制更为致命的问题是:他是对供热的各个利益相关方都是一种负向的激励因素,也就是它对参与供热的任何一方:热力公司、政府、居民用户,均没有起到正向的激励,而是鼓励他们走向不作为的一面,甚至是坏的一面或恶的一面。我们一一道来。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近年来北方“集中供热”市场一些非常重要的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供热的主体也就是热力公司,更加多元化,除了原有国有的热力公司外,涌现了大量的私营热力公司,有些四五线城市,私营热力公司甚至是当地供热市场的主体, 即使是北京也出现了大量的私营热力公司,供热面积和体量不可忽视。 一些非传统的势力,也在进入供热领域,例如燃气公司,作为掌握上游关键资源的力量也开始强势进入“集中供热”市场。
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是:“集中供热”所使用的能源,主要是煤炭、热电厂或工业余热、燃气,这几样主要的能源要么价格逐年上升,要么受环保限制需要更高的环保投入和污染治理成本,整体上供热企业的成本是逐年上升的。
同时,在北方,“集中供热”的公共服务属性,在强大民意压力和政府谨慎求稳的心态下,逐年加强,供热逐渐成为北方的基础公共服务,不容有失。
这几方面的变化,与按面积付费这样一个落后体制结合之后,就形成了对各方的负向激励:
对于居民用户:
1. 如果房屋比较新,保温比较好,又碰上个舍得烧的热力公司,这样供热效果好,甚至过热,居民就开窗,结果能耗更高
2. 如果供热效果不好,就不交采暖费,碰上比较怕事的热力公司,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要不就是天天打市长热线,搞得热力公司一头包。
3. 由于主动停暖后还是要交非常高费用,因此居民就被困在集中供热里,无法用脚投票去自主安装壁挂炉等独立采暖系统。
热力公司:
1. 热力公司热费收入被固定死了,虽然也可以通过价格听证会等方法调整价格,但价格的上涨总是滞后于成本的上涨的。 造成了热力公司利润下降,甚至亏损。从而失去不断更新设备、新增热源、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自我造血能力。 这里刚好还被知乎推了一个问题,链接如下,刚好说的就是这个事情。
私营的热力公司在2020年度供热费按政府指导价经营亏损如何获取地方政府补贴?2. 国有热力公司能很方便拿到政府补贴和低价能源的,反正不在乎,接着傻烧
3. 而一些小型私营热力公司,则陷入亏损,只能从降低供热品质和温度上做文章,使得居民用户的满意度越来越多,陷入越省,居民越不满意,缴费率越低,亏损越严重的恶性循环。 甚至在有些地方出现了用直接停暖、暴力催收等恶性现象,给社会稳定也造成了影响。
政府:
1. 除了原来给政府职员、事业单位职工的采暖补贴,现在还要给热力公司补贴,负担更加沉重。而且这种对热力公司的补贴,事实上是不公平的,房子越大,房子越好的居民在事实上得到了更多的潜在补贴。 而没有“集中供热”或者老破小的房子,事实上得到了更少或者没有潜在的补贴
2. 由于热力公司的营利降低,也就降低了社会资本参与“集中供热”的积极性。 我们也可以观察到前几年社会资本收购热力公司、燃气公司开热力公司等的热度在减退。搞“集中供热”又变成了政府的事情,进一步也增加了政府的负担。 我也检索了下,其实相关的新闻也不少。
一纸收费文件决定着一个公益性民营供热企业的生死_新闻头条_三农电视台3. 供热效果不好,政府不得不来背锅挨骂。现在老百姓家里暖气效果不好,估计第一反应就是打市长热线。 甚至网上也可以搜到因为供热效果不好导致的群体性居民抗议。
看到这里,各位南方的朋友可能已经有点感觉了,“集中供热”是个非常复杂的事物,牵扯方方面面的因素很多,所以我们应该有个基本判断:就靠每年大家网上的讨论热潮,上上微博、头条或者知乎的热榜,再加代表们每年呼吁一下,和“集中供热”的复杂性而言,力量太小,基本不可能推动南方大规模地发展“集中供热”。再加上南方要想搞“集中供热”,还会面临技术和人才两大关,更是难上加难。
好了,关于北方“集中供热”的收费,我们就聊到这里,相信南方的朋友们读完,也就不会再有北方“集中供热”不要钱的错误印象了吧。 那么下篇文章,我们聊聊北方“集中供热”的实际使用体验,也可以顺便聊聊我对欧洲供热的实际使用体验,看看南方朋友对北方“集中供热”效果好,热死人的印象是不是真的。
好了,又写好一篇,离填满南方供热这个系列文章的巨坑又近了一步。
感谢大家花时间阅读,我是鸟叔,爱鹦鹉的鸟叔,一个整天瞎琢磨,闲来爱扯淡的暖通空调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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