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环境治理三板斧:严控秸秆燃烧、锅炉煤改电、痛击污染企业
“与往年焚烧秸秆造成乌烟瘴气的情形相比,从去年秋冬季开始到现在,空气可是清新了不少。这和省里大力倡导农户打包深翻、探索长效机
“与往年焚烧秸秆造成乌烟瘴气的情形相比,从去年秋冬季开始到现在,空气可是清新了不少。这和省里大力倡导农户打包深翻、探索长效机制、实现秸秆变废为宝的做法分不开。”黑龙江省克山县西建乡党委书记申利君对今年的空气质量变化深有感触。
今年1至6月,黑龙江省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为163天,达标天数比例为90.3%,同比升高0.4个百分点,其中黑河和大兴安岭达标率为100%。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自2018年以来,黑龙江省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施策,蓝天保卫战取得扎实进展。2018~2019年供暖季,黑龙江省空气质量接近国家二级标准,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
疏堵结合严控秸秆焚烧
52岁的贺昌斌是东宁市环境监察大队的队长,自2018年9月15日黑龙江省打响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第一枪以来,他始终坚持在巡查的第一线。“秋收季节,我们就等在田地的进出口,每天向农民朋友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有时候一句话,一天内要反复说上二三百遍。”他说,令人欣慰的是,当地秸秆焚烧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
2018年8月29日,黑龙江省出台《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这也被称为史上最严“禁烧令”,规定各级党委政府要层层落实露天焚烧秸秆主体责任,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受到责任追究的一至四级网格长、网格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在督导检查过程中紧盯“第一把火”,严查重处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
同年11月,黑龙江省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在具体实施中,黑龙江省坚决管控露天焚烧秸秆,按照“以堵促疏”的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制定奖惩规定,开展督查巡查和现场核实。
“堵”的同时,也要给秸秆找“出路”。在围绕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5个领域,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在五常市兴盛乡兴盛草垫厂,秸秆制成的草垫将用作大学宿舍的床垫,节能又环保。兴盛乡奕维玉米专业种植合作社将秸秆打包压块后运往大连进行深加工。此外,秸秆制成的生物质燃料、餐具等,在当地也备受欢迎。
疏堵结合严控秸秆焚烧,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黑龙江省共发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85处,较2016年、2017年重点时段火点数1933处、3083处分别下降95.6%、97.2%。2018年全省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5%,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龙江蓝“颜值高、气质好”。
统筹施策狠抓燃煤污染治理
“以前我们有台4吨的小锅炉,每年烧煤1400吨。由于排放不达标,随后我们对锅炉进行煤改电。”在跟随监察人员来到位于哈尔滨火车站附近的龙门贵宾楼酒店时,酒店总经理梁波告诉记者,“煤改电后,每年可减少排放616吨二氧化碳、364吨灰渣、28吨二氧化硫。”
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也开展了淘汰燃煤锅炉行动,哈医大后勤管理处副处长郭志军告诉记者,学校供暖面积约42万平方米,原有4台老旧燃煤供暖锅炉,达不到国家环保要求。由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一到供暖期,学校经常接到生态环境部门罚单。于是学校决定对供暖锅炉进行整体改造,更换为3台新型环保燃气锅炉。锅炉排放的都是水蒸气,完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黑龙江突出抓好燃煤污染治理,开展了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启动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燃煤设施、储粮燃煤烘干设备淘汰工作,2018年共淘汰燃煤锅炉2185台。同时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淘汰黄标车12248辆、老旧车35858辆;完成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治理67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7项。截至目前,累计完成59台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装机容量1573.8万千瓦,超过全省煤电总装机容量的70%。
严格督查痛击环境违法行为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黑龙江省在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4月15日期间,开展了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此次督查的重点包括污染源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取缔关闭、重污染天气防控等。
在一次检查中,督查人员发现,哈尔滨市先锋金属锻造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锻造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哈尔滨市巨晟印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道外区宏伟路古梨园公园管理处2台燃煤小锅炉无污染防治设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责成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推动环境问题整改。
据悉,在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期间,黑龙江省共发现各类大气环境问题1094件,对其中持续超标排放的采取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违法问题整改到位;对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以及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采取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等手段,予以重点打击。
黑龙江省还建设了移动执法平台,实现全省“一张网”,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决策辅助系统,避免人为干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进应用APP软件、无人机、远红外摄像头等信息化设备,提升了大气污染防控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