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信息网 > 锅炉知识 > 锅炉资讯

乌海:“十四五”推进海勃湾区清洁取暖(农区煤改电)7219户,预算21657万

发布时间:

【转】乌海市人民政府官网能源时代整理日前,乌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十四五”节能规划的通知(以下

【转】乌海市人民政府官网能源时代整理

日前,乌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十四五”节能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内容显示,“十四五”期间,乌海市将强化能源领域节能。加大能源统筹力度,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积极保障全市电力(热力)供应需求,支持煤电机组向高参数、大容量、超低排放机组升级,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稳妥有序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开展汽轮机通流改造、锅炉和汽轮机冷端余热深度利用改造、能量梯级利用改造,探索高温亚临界综合升级改造,推动平均供电煤耗持续下降,优化已投产热电联产机组运行。支持存量燃煤自备电厂实施新能源替代。加快推进终端电能替代,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清洁用能方式。推进海勃湾区清洁取暖(农区煤改电)工程。到2025年,全市力争完成煤电机组节能改造252万千瓦,其中2023年前完成160万千瓦,2024-2025年力争完成92万千瓦。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比2020年下降5%,并持续保持下降趋势。

规划还指出,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广太阳能光伏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不断提高电气化普及率。结合实际积极推广热泵取暖、可再生能源供热、空气热能、工业余热回收等清洁低碳供暖,争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根据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海勃湾区2021年-2023年实施城区清洁取暖替代及农区“煤改电”项目工作计划的函显示,海勃湾区城区无法实现集中供热且具备“煤改电”条案件的平房区,现有居民2363户、房屋面积约25.99万平方米,需采取清洁取暖替代方式(“煤改电”)进行改造;农区需采取清洁取暖“煤改电”方式改造7574户,面积约75.74万平方米。另根据该函内容显示,城区清洁供暖替代(“煤改电”)享受谷时段电价0.285元/kwh,农区“煤改电”享受谷时段电价0.165元/kwh。

海勃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对城区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项目、农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以及农区煤改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出批复。根据三个批复内容统计显示,渤海湾区共清洁取暖改造11159户,共114.568万平方米,预算资金为36603万。

其中,农区燃煤散烧住户进行煤改电改造,涉及户数7219户,涉及改造面积72.1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165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地方财政投资及自筹等。

城区燃煤散烧住户进行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涉及户数2978户,涉及改造面积32.75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93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地方财政投资及自筹等。

农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即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小区及金裕小区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涉及改造户数为962户,改造面积9.62万平方米,其中金裕小区改造270户,改造技术路线为煤改电,改造面积为2.7万平方米,海北小区改造户数692户,改造技术路线为集中供热,改造面积为6.92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1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地方财政投资及自筹等。建设期限为2022年至2023年。

7月22日,乌海市海勃湾区清洁取暖项目(农区煤改电工程、城区清洁能源替代工程)设计及设备采购安装EPC总承包项目(一期)招标公告发布,拟对海勃湾区农区及城区燃煤散烧住户进行煤改电改造,涉及户数1795户(其中“农区煤改电”1038户;“城区清洁能源替代”757户),项目总投资5385万元。广东TCL智能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

7月28日,乌海市海勃湾区清洁取暖改造(海北小区)、城镇棚户区非成套平房综合整治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对乌海市海勃湾区清洁取暖改造(海北小区)、城镇棚户区非成套平房综合整治,海北小区共分为两片区域,北侧集中区共计610户,南侧大院区域共计82户,共计692户,项目估算总投资:5192.87万元;(勘测设计费:93.47万元、工程建设费:5099.4 万元)。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

根据以上公开信息显示,海勃湾区未来清洁取暖项目任务为8672户。

以下为十四五规划及批复函部分内容: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十四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十四五”节能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海市“十四五”节能规划

第四章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第一节 深化工业领域节能

坚持节约集约优先,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加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落实工业节能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措施。以焦化、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评估,推动企业对标先进实施节能改造,改造后单位产品能耗力争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鼓励第三方机构在高耗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持续推进典型流程工业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加强工业低品位余热余压余气等回收利用,探索开展重点工艺流程、用能设备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升级。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节能管理队伍,提升管理水平,鼓励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能效优化调控。定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能源审计、能效对标,构建能效提升长效机制。加大工业节能监察力度,完善常态化监察,强化监察结果应用,实现重点用能行业企业、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全覆盖。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降耗增效,加快形成绿色集约化生产方式。打造绿色制造体系,创建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等价值)比2020年降低22%以上。

专栏2 工业领域节能

持续推进典型流程工业能量系统优化;推动工业窑炉、锅炉、电机、泵、风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节能改造;加强高温散料与液态熔渣余热、含尘废气余热、低品位余能等的回收利用;

1.先进工艺技术流程节能。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重点推广铁水一罐到底、近终形连铸直接轧制、长寿高炉、新一代控扎控冷、超高强度钢热冲压成形、真空高压铸造、超高真空薄壁铸造、经济炼焦配煤、干法熄焦等先进节能工艺技术流程。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重点推广水泥流化床悬浮煅烧与流程再造技术、高固气比熟料煅烧、无球化粉磨、大推力多通道燃烧、玻璃窑炉富氧(全氧)燃烧及余热发电等先进节能工艺技术流程。

2.重点用能设备节能。

电机系统:重点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永磁同步伺服电机、高压变频调速、永磁涡流柔性传动、变频无极变速风机、磁悬浮离心风机、电缸抽油机、冷却塔用混流式水轮机等新型节能技术设备。

配电系统:重点推广特大功率高压变频变压器、三角形立体卷铁芯结构变压器、非晶合金变压器、有载调容调压、系统无功补偿及参数优化等新型节能技术设备。

窑炉系统:重点推广可控热管式节能热处理炉、富氧助燃、高效蓄热式燃烧、循环水系统防垢提效等新型节能技术设备。

3.余热余压回收利用节能。

钢铁企业:余热余压能量回收同轴机组应用、烧结矿显热回收利用、副产煤气高值利用、高炉上升管余热回收、转炉烟气余热回收、乏汽余热供暖等技术。

铁合金企业:实施全密闭改造,推广矿热炉高温烟气净化回收利用。

化工企业:鼓励使用生产过程中释放出的副产热能、压差能及回收可燃气体。加大蒸汽余热梯度利用、非稳态余热回收等相关技术的研发应用力度。推广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发电、制冷、供热及循环利用。

第二节 强化能源领域节能

加大能源统筹力度,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积极保障全市电力(热力)供应需求,支持煤电机组向高参数、大容量、超低排放机组升级,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稳妥有序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开展汽轮机通流改造、锅炉和汽轮机冷端余热深度利用改造、能量梯级利用改造,探索高温亚临界综合升级改造,推动平均供电煤耗持续下降,优化已投产热电联产机组运行。支持存量燃煤自备电厂实施新能源替代。加快推进终端电能替代,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清洁用能方式。推进海勃湾区清洁取暖(农区煤改电)工程。到2025年,全市力争完成煤电机组节能改造252万千瓦,其中2023年前完成160万千瓦,2024-2025年力争完成92万千瓦。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比2020年下降5%,并持续保持下降趋势。

专栏3 煤电机组节能改造  

1.开展汽轮机通流改造。重点针对服役时间较长、通流效率低、热耗高的33万千瓦及以下等级亚临界机组,推广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技术,因厂制宜开展综合性、系统性节能改造,改造后供电煤耗力争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

2.开展锅炉和汽轮机冷端余热深度利用改造。大力推广煤电机组冷端优化和烟气余热深度利用技术。鼓励采取成熟适用的改造措施,提高机组运行真空,提升节能提效水平。鼓励现役机组开展烟气余热深度利用、电机变频等综合节能改造。

3.开展煤电机组能量梯级利用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机组结合实际情况对锅炉尾部烟气余热利用系统与锅炉本体烟风系统、汽机热力系统等进行综合集成优化。

4.探索高温亚临界综合升级改造。借鉴全国高温亚临界综合升级改造示范项目成功经验,统筹衔接上下游设备供应能力和电力热力供需情况,探索开展对具备改造条件的亚临界煤电机组进行高温亚临界综合升级改造。

5.优化已投产热电联产机组运行。鼓励对热电联产机组实施技术改造,充分回收利用电厂余热,降低供热成本,实现余热资源利用最大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三节 推进建筑领域节能

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推进实施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广太阳能光伏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不断提高电气化普及率。结合实际积极推广热泵取暖、可再生能源供热、空气热能、工业余热回收等清洁低碳供暖,争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城镇建筑中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提高建筑行业对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的消纳能力,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鼓励农区房屋建设项目执行节能及绿色建设标准,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达到75%、新建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达到72%。

第四节 推动交通领域节能

积极推动运输结构转型和出行方式转变,强化碳排放控制,倡导绿色出行、低碳货运,促进结构性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禁高耗能车辆进入运输市场,严格执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的报废、更新制度,提高燃油交通工具能效水平。加快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和使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氢能重卡,逐步提高城市纯电动、混合动力汽车比重。加快推进加气站、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进网络货运、多式联动和甩箱运输发展,提高铁路承运比重,大力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加快建设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铁路专用线,提高铁路货运效率。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节能管理能力。扩大低能耗运输装备应用,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完善和落实节油、节气管理制度以及奖罚制度。落实“公交优先”战略,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优化城市公交网络。到2025年,全市公交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100%。提升城市慢行出行品质,规范发展共享单车,鼓励公众选择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第五节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加强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调查和名录库建设,完善统计工作体系和人员配备,增强统计业务能力,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会审和抽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引导全市各公共机构绿色办公。鼓励各公共机构积极推广节能高效的办公设备,合理使用空调、电梯等耗能设备,加强单位会议室、机关餐厅、办公场所照明管理,充分采用自然光,大力推广高效照明光源。开展公共机构绿色化改造。鼓励各公共机构依靠市场手段采用能源托管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开展节能设施设备改造,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的广泛应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将节约型机关创建作为推动节能降碳、厉行节约的重要载体,完善创建指标,丰富创建内容,不断提升创建质量和数量;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强化干部职工节约环保意识,生活中带头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80%以上党政机关创建成为节约型机关;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比2020年降低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20年降低5%。

第六节 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

推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适当调整经营和办公场所温度和照明亮度,细化能耗设备使用管理,加强设备检查维护,降低额外损耗。推广高效节能设施设备应用和改造升级,加快老旧高耗能设备淘汰。健全落实经营企业节能降耗制度。扩大绿色商场创建范围,打造一批绿色商贸流通主体。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建筑节能技术、利用清洁能源、建设和改造绿色仓储设施。建立健全餐饮业节约化发展模式,执行绿色餐饮标准,推进餐饮节约常态化。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实施绿色采购、绿色加工、绿色运输等供应链管理模式。推广绿色包装替代使用,开展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引导企业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探索塑料用品减量化鼓励措施。

第五章 大力优化能源结构

第一节 推动新能源稳步发展

坚持集中和分布开发并重,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推动新能源稳步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强化与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周边区域合作,共建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鼓励在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推进“光伏+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推进新能源分布式开发,推动海勃湾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鼓励乌达区和海南区逐步开发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能源装机总规模达到40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

第二节 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实施灵活电网工程,大力提升电源灵活性,优化升级电网网架,建立灵活调度机制,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广“新能源+储能”建设模式,新建新能源电站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2小时)配置储能,鼓励存量新能源电站配置储能设施。加快海南500千伏变电站建设进度,积极推动恩和、红泥湾等220千伏和龙游湾、东风等110千伏变电站的改扩建,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推进并网自备煤电机组全部参与系统调峰,并具有不低于20%机组额定容量的调峰能力。加快推进智能化电力调度,提升大电网运行调度水平,建立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电力调度运行体系。积极推动绿电替代,以低碳园区为试点,先行示范建设零碳或近零碳园区,带动乌达、海勃湾区逐步实现绿电替代,进而辐射周边园区。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20%以上,力争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激励性消纳权重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

第三节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

集约高效保护性开发煤炭资源,推广煤炭开采和原煤洗选加工先进技术装备和现代化管理模式,提高煤炭采选行业能效水平。以能源消费转型为导向,实施再电气化工程,稳步推进清洁取暖,严控煤炭消费增长。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煤电机组,支持“关小上大”,按照“应改尽改”原则,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落实“气化内蒙古”行动,推进行政区、工业园区供气支线和大工业用户供气专线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管道天然气“区区通气”。推进垃圾焚烧发电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应用。

第六章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

第一节 严格执行节能法规标准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等自治区节能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标准。实施“两高”行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发挥标准作用,倒逼“两高”行业能效提升。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按照“两个先进”(工艺技术装备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产品设计能效须达到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值或同行业先进水平)的要求,认真执行项目建设能耗强度标杆引导机制,全面提高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标准,强化新上项目对地区能耗双控特别是能耗强度的影响评估,切实做好项目节能审查与能耗强度约束性目标的衔接。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总量控制等弹性管理政策,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自治区指标单列范围。对能耗“双控”形势严峻、能耗强度目标完成进度严重滞后的区,实行新建高能耗强度项目节能审查缓批限批。健全完善区域能评制度,推进海南区区域节能评估试点建设。严格项目节能验收管理。

第二节 完善能耗“双控”目标设置和预算管理

完善能耗“双控”目标设置,优化目标分解方式。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科学合理分解下达各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做好各区单位GDP能耗与全市能耗强度目标的平衡衔接。各区根据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结合GDP增长目标,合理确定能耗总量控制目标,能耗总量目标为预期性指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区可相应调整能耗总量目标。

深化用能预算精细化管理,坚决遏制无序用能,促进用能要素高质量优化配置。以能耗强度为核心,健全用能预算管理体系,一、二、三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与全社会单位GDP能耗平衡衔接,规上工业重点用能企业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平衡衔接,“十四五”拟投产达产重点用能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与地区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平衡衔接。依法依规推动企业节能改造、稳步实施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有效拓展用能空间,将能耗指标统一管理、统筹使用,保障重点项目用能需求。各区结合“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编制与全市衔接的用能预算管理方案。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能,充分保障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非“两高”行业用能,有效控制单位增加值能耗高的“两高”行业用能。落实自治区能耗产出综合效益评价制度,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优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

优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频次,统筹考虑经济运行跨周期因素,落实自治区“季度监测、半年研判、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制度。有效增强监测预警的灵活性,加强对高预警等级地区的窗口指导;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监测核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考核,提高能耗强度降低指标考核权重;实行能耗总量控制弹性考核,合理设置能耗总量控制指标考核权重。做好原料用能数据统计填报指导工作,引导用能单位持续提升原料用能效率,严格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等政策。

第四节 完善价格财税金融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促进节能的能源价格政策。严格执行能耗超限额惩罚性电价和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产能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全面清理取消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政策。10千伏及以上高耗能行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装置)用电继续实行惩罚性交易电价;自治区确定的高耗能行业用电企业交易电价上浮不受限制。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倒逼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提升、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专项发展资金、碳达峰碳中和基金等渠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创新“以奖代补”等资金支持方式,有效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加大对节能改造、综合能效提升、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重大节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等节能重点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有利于节能降耗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严格落实绿色信贷指引、能效信贷等制度,完善绿色信贷统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第五节 探索推行节能市场化机制

加强节能量指标统筹,探索节能量指标有偿收储制度,按照国家用能权交易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工作安排,结合实际适时研究推进用能权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业,培育大型综合性节能服务企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以环境监测、产品认证、评估审计等重点方向,促进绿色服务业发展。支持园区、城镇节能服务整体打包、集中诊断、系统优化,落实节能服务产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有效提升需求侧响应、用电节约管理能力。

关于海勃湾区2021-2023年实施城区清洁取暖替代及农区“煤改电”项目工作计划的函

乌海电业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18〕1080号)及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散煤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乌海政办字(2019〕13号)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23年城区清洁取暖改造率到97%,衣区清洁供暖改造率)到45%目标。我区编制完成了《乌海市海勃湾区燃煤住户清暖改造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经摸底调查,城区无法实现集中供热县具备煤收电门条件的平房区,现有居民2363户、房屋面积约25.99万平方米,需栄取清洁取暖替代方式(“煤改电)进行改造:农区需采取清洁取暖(煤改电)方式改造7574户面积约75.74平方米。

现将我区2021年—2023年城区和农区“煤改电”改造计划报贵局,请贵局快核实,并对实施清洁取暖替代和煤改电”改造的区域供电现状及列入城网改造建设提出建议。同时,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蒙西地区清洁供暖申价政策的通知>(内友改价字[2019]67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蒙西地区“煤改电”电价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0]996号)要求,城区清洁供(煤改电)享受谷时段电价0.285元/kwh,农区煤改电享受谷时段电价0.165元/kwh,给予支持。

请函复。

2021年11月23日


↓分享↓评论点赞在看

传递暖通资讯,表达您的观点~~:)

精选推荐

  • 如何正确选择白板供应商
    如何正确选择白板供应商

    目前在无锡想采购一块白板不管是实体店铺,还是网络平台都有很多选择,想要到专业的无锡白板公司采购还需要掌握一定的方式技巧。现

  • 柴油发电机组供应商
    柴油发电机组供应商

      t 扬州华东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是专业从事发电机、柴油及燃气发电机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

  • 高温辐射炉
    高温辐射炉

    5.2.2高温辐射炉5.2.2.1温度控制★(1)样品温度范围:常温~1400℃。★(2)均温区:长度不小于80mm。★(3)中心区:长度不小于10mm。(4)温度梯度(均

  • 高压锅在什么情况下会爆炸?
    高压锅在什么情况下会爆炸?

    近日,多地发生高压锅爆炸事故,给不少家庭带来了伤害和财产损失。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导致高压锅爆炸呢?首先,当高压锅内部压力过高时,如果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