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燃气供热系统相关内容的意见与建议
最近在朋友圈广泛转发的新闻,大家直呼狼来了:北京要禁止燃气独立供暖系统。 我认真看了一下原文以及相关转载文章,说实话,我非常意外
最近在朋友圈广泛转发的新闻,大家直呼狼来了:北京要禁止燃气独立供暖系统。 我认真看了一下原文以及相关转载文章,说实话,我非常意外这样一份严肃的政府文件,居然没有进行严谨和深度的论证,很有可能会造成方向性的问题,所以特意写了意见和建议,并通过邮件提交给相关方面。
朋友圈转载以及原文链接如下:
重磅!北京将禁止新增燃气独立供暖关于对《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_征集信息_首都之窗_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第十页,有关条文中:“(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中燃煤、 燃油热力生产,燃气独立供暖系统 (不具备可再生能源供热条件的除外)”,对于“燃气独立采暖系统”划分于限制类。
该条文中关于“燃气独立供暖系统”的限制,不仅在技术上存在错误与歧义,而且在现阶段以及未来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内,不仅不能起到节能减碳的作用,反而会带来负面影响。
首先,该条文在技术上容易引起歧义:
歧义一:在该条文语境中,使用“燃气独立供暖”一词,无法明确是否是以下两种供热形式中的哪一种:
- 形式一:户式独立供暖系统,即以户为单位,以家用燃气锅炉作为热源的供暖形式。
- 形式二:独立燃气锅炉房供暖形式,以独立燃气锅炉房为热源,供应一座建筑或数座建筑的供暖形式。
歧义二:“可再生能源供热条件”,这一提法,在技术上是不严谨的,甚至是不可能实现的。
- 在北京地区,从技术角度出发,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再生清洁能源供热”。
- 可再生清洁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地热能等。
- 在北京地区,根据气候及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条件,太阳能仅能作为供暖中的辅助热源。地热能资源,在北京地区并不常见及富集。
- 其他可再生能源,均需转换为电能后,才能通过直接电热或通过热泵才能用于供热。 而电能只是可再生清洁能源的一种载体,在当下及未来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其重要及不可忽视的来源,仍然是化石能源,燃气、燃煤发电。
其次:该条文对于“燃气独立供暖系统”的限制,属于方向性错误
- 燃气作为一种相对清洁的一次能源,用于供热时,其碳排放强度,低于采用燃煤、燃油等一次能源的供热系统。
- 推广燃气供暖系统,在历史上均为北京及周边地区,在节能、减碳、减少污染物排放,作出了重要贡献。 而且在未来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仍然可以为节能、减碳及减少污染物怕方作出相应贡献。
- 如果通过推广使用一级能效的全预混冷凝式燃气锅炉,不仅较现有燃气供热系统会进一步提高能效、减少碳排放、降低污染物,而且由于我国发电用一次能源中煤炭所占比重的因素,在北方地区,在很长一段历史时间内,采用一级能效的全预混冷凝炉的燃气供暖系统,其碳排放强度甚至低于热泵供暖系统。
在条文中,对这两类系统作出限制,属于重大方向性问题,不仅会对北京区域相关技术、产品的应用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其影响力会波及全国,因此应进一步进行严谨的科学论证。
建议相关条文修改为:
l 禁止新增二级能效及以下的家用燃气锅炉作为热源的户式燃气独立供暖系统。
l 限制新增以独立燃气锅炉房作为热源,通过区域供热管网,对多栋建筑及区域进行供热的独立燃气锅炉房供暖系统(无法接入现有区域供热管网的除外)。
以上建议的主要技术考量为:
1、 采用一级能效的全预混家用燃气冷凝锅炉,在现阶段以及相当长的未来时段,仍是一种有效的节能、减碳及降低污染物排放的解决方案。
2、 当采用燃气作为一次能源供热时,直接将燃气输送到户,采用一级能效的全预混冷凝炉作为热源,不仅没有区域供热管网的输送能耗,而且能效远高于独立燃气锅炉房供暖系统。同时,由于居民自主付费,也有利于提升居民的节能意识,进一步节能,并减少集中供热系统管理成本
3、 而采用独立燃气供热锅炉房系统,会产生输配能耗。同时由于北京市尚未实现按热量计量收费,在新建系统中采用独立燃气锅炉房供热系统,无法改变现有按面积付费的供热收费制度的传统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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